据了解,本届《核安全公约》主要目的是通过增强国家措施和国际合作,来取得和保持全球较高的核安全水平。审议大会期间特别增加了日本福岛核事故专题会,将讨论和分析事故现状,对事故进行全方位的初步审议和评估。
“国际社会应该对日本核危机引发的核安全问题进行反思,加强核安全机制。”IAEA总干事天野之弥在开幕致辞中表示,“尽管危机还没有克服,这次会议也给公约缔约方各国提供了第一次正式的场合,来分享他们在这次核事故上的初步意见和需要吸取的教训。”
李干杰在开幕式致辞中指出,在当前保障能源安全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形势下,核电依然是最现实可行、能大规模发展的能源。各成员国应始终坚持安全第一,从福岛核事故中充分吸取教训,重新审视核安全监管有效性,并做出相应调整。发挥国际原子能机构在核安全领域的领导作用,推进核安全标准的国际化,确保核安全,让公众放心。
天野之弥说,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形势依然非常严峻,当务之急仍然是协助日方克服这场危机,稳定遭地震和海啸破坏的机组。他还表示,在加强核电站安全措施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以减少未来发生事故的危险。“一旦条件允许,国际原子能机构愿意派出由各国专家组成的评估小组赶赴现场,对事故进行分析。”
“对这次核事故的反思不应该阻碍未来核能的发展。他说,核电发展的基本动因并没有改变,例如日益增长的能源需求、对于应对气候变化的担忧、矿物燃料价格波动等。”天野之弥强调。
《核安全公约》于1994年6月由国际原子能机构在其总部召开的国际核安全公约外交会议上获得通过,并于1996年10月24日生效。公约规定了缔约方对其民用核设施安全和监管负有的义务和执行原则,具有法律约束力。公约缔约方每三年举行评审会议,每一缔约方都有机会讨论其他缔约方提交的有关核安全的报告并要求解释这些报告。
据悉,IAEA各成员国将参加今年6月20-24日在维也纳召开的IAEA核安全部长级会议。这次会议将讨论一些政策和技术问题,包括保护核电站免受多重灾害的破坏、延长断电时间的准备、提高应急电源供应以及事故工况下保护乏燃料。另外,有效的安全监管、应急准备和响应,以及事故管理等内容将在会上讨论,国际原子能机构安全标准的未来地位和机构在核安全和保卫方面的角色也会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