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源网讯】9月1日,从国家能源局人士获悉,正在制定中的《核电管理条例》有望于年内上报国务院。
该人士表示,条例将主要围绕我国核电站建设规划、核电开发参与各方的权利义务、核电站运营监管、核电相关建设及技术标准等内容作出规范;短期内,我国核电开发控股门槛不会出现实质性降低,原因是核电开发需要以安全为首要原则。
他还表示,《核电管理条例》将重点体现对未来核电开发的支持,其中将大力推动内陆核电站的开发建设。
除《核电管理条例》外,能源局有关部门还在着手修改《煤炭法》,这两项文件目前都已经列入了国务院的立法计划。此外,为支持鼓励水电大规模发展,能源局上半年已在筹备制定《水电开发管理条例》,将进一步规范水电开发秩序。
截至目前,我国只有中核集团、中广核集团、中电投集团这三家国企可以对核电站实行控股运营。对此,国内几大发电集团均表示希望获得核电开发控股资质,并一直以各种形式参股核电站的开发运营。